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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孩子爸爸留言親筆遺囑,明確名下的房產由孩子繼承,爺爺奶奶可以一直居住。由于該房子面臨拆遷,爺爺要求將該房產過戶到孩子、爺爺、奶奶三個人的名下。我孩子未滿18歲,在不知道有遺囑的情況下我們于2016年2月24日去公證處準備辦理過戶公證,結果在爺爺提供的材料中工作人員發現了該遺囑,所以沒有辦成。該遺囑是孩子爸爸親筆,并有當時主治醫生的證明,證明孩子爸爸在寫遺囑的時候是神志清醒的。請問這份遺囑具有法律有效性嗎?
您好,有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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